關注網(wǎng)絡熱點,直面網(wǎng)友關切。法律“玲”距離,從身邊網(wǎng)事入手,讓法律好懂好用,做你身邊的法律智庫。歡迎你把更多的法律案例和困惑告訴我們,我們請法律專業(yè)人士來解答。(電話:83521468,傳真:83911897,郵箱:zhangl@sznews.com)
深圳新聞網(wǎng)2024年7月23日訊(記者 張玲)為了“換一個解脫”,困在無溫度的婚姻里多年的蘇阿姨從2020年開始自駕游,走了8萬多公里足跡遍布200多城市,也因此在網(wǎng)絡上走紅?;氐嚼霞液螅龥Q定與男方提出離婚,然而男方提出50萬元的離婚條件,這讓大部分網(wǎng)友也為其打抱不平。在咨詢過律師后,蘇阿姨最想不通的是,如果到法院打離婚官司,自己的自媒體賬號所有權也有可能要分一半給男方,這是她最舍不得的。經(jīng)過調解,男方不再堅持要50萬元,而是降到了16萬元。
據(jù)媒體報道,蘇阿姨表示,16萬元對她來說確有壓力,但在子女的支持下,咬一咬牙還是能承受。她感慨:“誰也不知道,結婚時滿臉笑容的人,會是這個樣子。”
有人要問:自媒體賬號是女方自己做起來的,男方有權利坐享其成嗎?蘇阿姨想要保住自媒體賬號必須給男方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嗎?本期法律“玲”距離,我們邀請深圳律師張玉笛為大家詳細解讀。
截圖來自“50歲阿姨自駕游”微博。
張玉笛律師告訴法律“玲”距離欄目記者,自媒體賬號財產(chǎn)形態(tài)所有權歸屬問題法律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男方是否有權分割,可以參考以下四個維度:
(1)賬號是否注冊于婚后,并且有顯著發(fā)展;
(2)賬號是否有男方明顯的參與,比如資金、時間、精力等;
(3)賬號以往產(chǎn)生的收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
(4)賬號對男方是否有強依賴性,比如技能、形象、聲譽等等。
蘇阿姨的自媒體賬號雖然是其個人注冊、個人管理、個人運營,且粉絲對其有較強的依賴性(如喜歡她的故事、形象等),但該賬號成立于婚后,所產(chǎn)生的收益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不得不給對方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來保住該賬號的所有權。
目前來看,蘇阿姨的選擇是相對較優(yōu)的選擇。該賬號目前擁有200萬左右的粉絲,如果蘇阿姨起訴法院,法院一般會根據(jù)賬號的粉絲數(shù)量、特定時間段的平均收益價值、廣告收入等酌情判決,一天未離婚,所產(chǎn)生的收益的一半就要歸男方所有。
張玉笛律師提醒說,蘇阿姨想要真正“解脫”,一定要等冷靜期過后再支付,以免男方反悔。
張玉笛律師接受法律“玲”距離欄目采訪。(張玲 攝,本網(wǎng)資料圖片)
【關于張玉笛律師】
張玉笛律師團隊主導參與企業(yè)法律顧問、民商事及刑事案件綜合3000宗以上,專心、誠意地為每一位客戶提供更加專業(yè)、高效、有溫度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