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深圳市交警局獲悉,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實施一個月以來,違法車輛同比減少了30.17%,車輛遵章守法率同比上升了2.2%。
據介紹,貫徹實施新交規(guī)是深圳交警的重點工作之一,制定工作方案,逐條分解工作目標、部門職責,制定貫徹、宣傳、整治3個總體方案,以及逐條解讀執(zhí)行的11個分方案。條例實施以來,交警部門對于電動自行車沖紅燈、逆行、酒駕,機動車違規(guī)變道、開車打手機、不禮讓行人等違法行為進行了重點查處。
據統計,共查處違規(guī)使用遠光燈505宗,電動自行車沖紅燈30宗、逆行104宗、酒駕35宗,不按規(guī)定使用轉向燈2494宗,買賣分11宗,乘客不系安全帶罰乘客1341宗,駕駛員開車操作手機1666宗。
與此同時,新交規(guī)實施的11月份,交警部門接報擁堵次數11187次,同比下降23.16%;交通事故死亡人數18人,同比減少33.33%;違法車輛同比減少了30.17%,遵章守法率同比上升了2.2%。
“條例剛實施的時候網上流傳很多誤讀的版本,比如說開車看一下導航就會被罰,交警部門都進行了及時的辟謠解讀,還有人稱之為最嚴交規(guī),其實你在開車過程中就能體會到,都是一些基本的操作。”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莊義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就我個人來講,以前開車的時候真的很少打轉向燈,通過判斷周圍車輛的距離,如果足夠距離變道常常不打燈,但是變道、轉彎、路邊臨時停車提前打轉向燈是考駕駛證時的必考內容,我們在日常駕駛中卻忽略了這一點,導致交通事故的發(fā)生?!?/p>
記者采訪中發(fā)現,新交規(guī)的實施,受到出租車司機的廣泛好評。“我們自己車隊的違法率下降了很多,大家遵章守法的意識都提高了,有時候發(fā)生一個違法,我們司機就會討論這個違法是怎么發(fā)生的,如何避免以后再次發(fā)生。”出租車司機鄭建東對記者說,“新交規(guī)對乘客不系安全帶,如果司機盡到了提醒義務,就處罰乘客,這個解決了我們營運車司機的實際問題,避免很多司機和乘客因為系安全帶而產生沖突,減輕了我們的心理壓力,降低了營運風險。”
記者了解到,本次條例的修訂更加注重教育處罰相結合和執(zhí)法的人性化,如需要扣車、扣證可通知停用、停駛,駕駛員可以把車開回家禁止上路,一旦上路則會被處罰;兒童違反交規(guī)監(jiān)護人接受教育或參加社會服務;時速60公里以下超速不處罰等等。對此,市人大代表楊勤表示,未來的修法方向,是完善輕微交通違法和社會服務之間的良性機制,讓違法司機參加社會服務付出一定的時間更加意識到守法駕駛的重要性,既是處罰更是一種更為深刻的教育,只有司機的守法意識真正的提升了,交通環(huán)境才更安全。
內容來源:深圳發(fā)布綜合讀特、壹深圳、深視新聞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