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位于龍華區(qū)觀湖街道人民路大和路口,人民路、大和路為一般城市道路,大和路呈南北走向,人民路呈東西走向,道路平直的交叉路口;
人民路、大和路單向四車道,夜間有路燈照明,路口有標志標線,由交通信號燈控制,信號燈運作正常。
據查,2019年3月10日5時30分許,摩托車駕駛人何某陽在龍華汽車站非法搭載死者周某英準備前往東莞塘廈。天還未亮,城市還未蘇醒,路上行人車輛甚少,夜深人靜,以為闖一下紅燈不會怎樣,可偏偏,就是那么巧,意外總是在你不經意間到來。
目前,事故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而該起案件中,讓人不寒而栗的是為何還會有人搭乘非法營運“摩的”或電動車?“肉包鐵”本來就是危險重重,深圳交警嚴禁非法營運車輛且市區(qū)內禁止摩托車上路行駛!
據調查,何某陽于2018年開始以從事拉客(非法營運)作為謀生。2018年9月27日、11月15日因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被深圳交警行政拘留過兩次。事故中,黃某陽所駕駛的摩托車是其于2019年1月份通過拉客朋友介紹并以1800元購買的。
非法營運的車輛大部分經過改裝,車輛技術條件無法達到安全要求,駕駛員也時常出現沖紅燈、逆行等危險駕駛的行為。此外,因沒有購買保險,一旦發(fā)生事故,乘客醫(yī)治和權益都無法得到保障。
意外本可以避免,貨車、摩托車本是兩條不會相交的平行線卻因何某陽的一念之差釀成一場無法挽回的悲??!每闖一次紅燈就相當于地獄門前走一回,多少人用生命為代價告誡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