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控制吸煙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在市人大常委會網(wǎng)站上公開,向公眾征求意見。這部征求意見稿中有不少新亮點,若得以通過,將推動深圳控煙再次升級。
此次修訂后的控煙條例中擴大了“吸煙”概念——使用電子煙或者持有點燃的其他煙草制品均屬于“吸煙”行為。這意味著今后深圳禁煙場所不僅禁止點燃煙草制品和吸傳統(tǒng)卷煙,也禁止吸電子煙。近年來電子煙頗為流行,一些煙民將其當做“安慰劑”,還有些人則將其視作可以在公共場所吸煙的“通行證”。但事實上,電子煙同樣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損公共健康,必須對其加強管制,因此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明確對電子煙說“不”。
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汽車、地鐵、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qū)域也被列入了禁煙場所。同時,地鐵出入口外側(cè)5米范圍內(nèi)也禁止吸煙。盡管各地都出臺了禁煙條例,但在公汽站、鐵路站臺等區(qū)域常常能聞到煙味,甚至在一些煙民眼中,這些地方就是用來解決煙癮的。而事實上,恰恰是在這些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吸煙危害更大,這次將禁煙場所“擴容”,十分有必要。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中還有一大亮點,即規(guī)定在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周邊100米內(nèi)不得銷售煙草制品,否則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3萬元罰款。
深圳市控煙辦發(fā)布的2017年深圳市中小學周邊煙草銷售調(diào)查報告顯示,超九成學校100米內(nèi)有煙草銷售點,不到一半商家設置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和“吸煙有害健康”標識——這樣的調(diào)查結(jié)果確實令人憂心。早在2015年,北京便規(guī)定中小學周邊100米內(nèi)禁止銷售煙草制品,這一次,深圳控煙條例修訂開始關注到這一問題。
控煙做得好不好,是評判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標尺之一。如何吸煙,也是評判一座城市居民素質(zhì)高低的標尺之一。比如在日本,許多公司都是全大廈禁煙的,吸煙人員只能到指定的吸煙區(qū)去吸煙。日本媒體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日本員工為了吸煙,往返一次平均需要耗時20分鐘。日本煙民若要到室外抽煙,一般會自己攜帶煙灰缸,并處理好抽剩的煙蒂。很多日本煙民在抽煙時還有個習慣,會把拿煙的手托在胸前,將煙保持在嘴巴前邊,因為如果把手垂下來的話,煙頭可能會燙到旁邊孩子的臉,煙氣可能會飄進孩子的眼睛……
吸煙有害健康,我們支持深圳“控煙令”再升級,也希望煙民們能對控煙有更多體認,不要因為自己吸煙侵害到他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