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2018年
深圳交警保持對酒駕查處的高壓態(tài)勢
多次開展獵虎整治行動
2018年深圳交警共受理危險駕駛案6687宗,立案6307宗6313人,處置醉酒駕駛6313人,全部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涉及酒駕事故925宗,占總數(shù)的14.65%。此外,2018年辦理阻礙執(zhí)法案85宗89人,行政拘留74人,教育警告15人;辦理妨害公務(wù)案7宗,刑事拘留7人。
親朋好友相聚把酒言歡,乃人之情理
但酒后開車屬于違法行為
請設(shè)身處地為了朋友的安全著想
不要以朋友之情相逼來勸酒
更不能在明知對方飲酒時
為其提供酒后駕駛機會
否則涉嫌危險駕駛的共同犯罪
不信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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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駕,沒開車的車主也有罪
明知對方喝了酒卻縱容酒駕
即使沒開車也要面臨處罰
所以明知對方開車
一定不能勸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