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19年1月10日訊(記者 鐘鴻冰)1月10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了解到,自2018年5月以來,深圳多家P2P網貸平臺(下稱“網貸平臺”)出現無法兌付問題,造成投資群眾經濟受損。對此,深圳警方成立涉眾型金融風險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截至目前,深圳警方共對62家網貸平臺立案偵查,對190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通過開展“獵狐”追逃,從境外抓獲9名涉網貸平臺犯罪嫌疑人。
據介紹,深圳警方開通全天候報警綠色通道,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各區(qū)公安分局經偵大隊(中隊)及派出所等各級公安機關,對涉深圳市網貸平臺報警不分轄區(qū)、有警必接。另研發(fā)微信報警小程序,于2018年9月14日正式上線深圳經偵互聯(lián)網金融平臺投資人報警登記系統(tǒng),實現涉網貸平臺一鍵式報警。截至目前,超過1.8萬名投資人登記了相關信息,超過60家P2P平臺可供查詢及報警登記。進一步方便群眾對網貸平臺的投訴、舉報和控告,充分保障投資人合法權益,提高案件偵辦效率。
針對相關涉網貸平臺案件,深圳警方堅持主動“發(fā)聲”,通過案情通報會和自媒體通告等各種方式,打通與投資人溝通渠道,適時公布案情進展,對重點平臺和案件至少每周通報一次,消除投資人疑慮,先后向投資者當面通報40次,通過相關微信公眾號通報177次。
據統(tǒng)計,截至2019年1月9日,全市公安機關完成相關案件追贓挽損折合人民幣23億余元。對涉案財物的處置,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第四款: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在訴訟終結后,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深圳警方開創(chuàng)“治療式”打法,從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出發(fā),在案件辦理的同時,維持涉案公司的正常辦公,但停止其違法業(yè)務,并督促其協(xié)助警方追回各個環(huán)節(jié)涉案贓款,穩(wěn)定推進追贓挽損工作。同時通過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先后處理15名涉嫌惡意逃廢債的嫌疑人,涉及11個網貸平臺,追回欠款4億余元;并嚴厲打擊違法職業(yè)投資介紹人,深圳警方2018年將一名高級違法職業(yè)投資介紹人秦某抓獲歸案,檢察機關已對秦某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準逮捕。
深圳警方提醒市民,投資需理性對待,增強防范非法集資風險意識。受害投資者可通過關注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微信公眾號“深圳經偵”提供相關線索,進行報案登記。對已立案偵查的網貸平臺,投資者可通過公眾號及時關注警方案情通報了解案件進展;同時應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不得妨礙社會管理秩序,違者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另外,深圳警方已將網貸平臺借款人逾期欠款信息全量接入深圳市互聯(lián)網金融協(xié)會、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guī)定》,借款人惡意逃廢債不僅要承擔逾期罰息,同時還會受到信用制裁。情節(jié)嚴重者涉嫌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深圳警方將持續(xù)開展境內追逃、境外“獵狐”行動,推進追贓挽損工作。對投案自首、主動退還違法所得的在逃嫌疑人,根據寬嚴相濟原則,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