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刑警大隊李警官介紹,該犯罪團伙通過購買全國各地的公民個人信息,獲取潛在貸款對象作為侵害目標,并將購買來的信息導入電銷系統(tǒng)。以貸款和提升各網絡貸款平臺額度為幌子,誘使事主添加微信或QQ,隨后由網銷組人員使用固定話術與潛在對象聊天獲取信任。
為取得事主的信任,該團伙工作人員甚至會和事主視頻聊天,讓事主“親眼”看到公司的規(guī)模放心轉賬;對于詐騙金額較大的,還會郵寄價值低廉的平板電腦。當事主支付貸款額度一定比例的提額“手續(xù)費”后,該犯罪團伙馬上就采取不響應、不拉黑,消耗受害人的耐心。對繳納手續(xù)較多的受害人,通過推送一些網貸平臺、貸款App軟件,讓受害人自行貸款,從而達到詐騙手續(xù)費的目的。
警方提醒,這類詐騙公司有一個共同特點,對外公布的公司名稱和實際注冊的公司名稱往往不一致,經常更換辦公地點、Logo,甚至不懸掛公司名稱,長期招聘人員,條件優(yōu)厚卻沒什么要求。求職者要擦亮眼睛,入職后發(fā)現異常一定要及時報警。(記者 黃磊 圖/深圳龍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