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案件被告人數(shù)最多、
庭審時間最長
本案庭審時間共持續(xù)4天,其中僅訊問、舉證即持續(xù)2天時間。公訴機關提起的起訴書達50頁,隨案移送案卷共計48卷,撰寫審查報告共計185頁11萬余字,并制作多份表格數(shù)據(jù)。法院一審判決判決書達119頁。在庭審現(xiàn)場共有50余名辯護律師出庭辯護,多名被告人家屬到場旁聽。因為人數(shù)眾多,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將該院最大的第一審判庭座椅進行了拆除改造,才達到開庭條件。
在舉證階段,面對42名被告人和50余名辯護律師,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涉案改裝POS機內遺留指紋的對比鑒定、涉案銀行卡被盜刷后的錢款流向圖表以及多名被告人在ATM機的取款監(jiān)控錄像等證據(jù),并出示其他多組種類證據(jù),形成相互印證的完整證據(jù)鏈條,一一鎖定各名被告人。庭審最后,大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伏法。
經(jīng)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馬某某等4人犯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沈某某等30人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羅某某等6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朱某等2人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上述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二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本案是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檢察院,近年來依法提起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數(shù)最多、庭審時間最長的刑事案件。
除本案已判決的42名被告人之外,本案還牽連了相關多個案件,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包括1名被告人涉嫌竊取信用卡信息罪、信用卡詐騙罪,9名被告人涉嫌信用卡詐騙罪,4名被告人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等。據(jù)統(tǒng)計,截至一審判決宣告日,該系列案被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累計已達56人。
記者:張世博何嘉編輯:盧貞君美編:祥審核:曾苑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