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名下“天降”一家公司是好事嗎?那可未必!最近小陳便因自己名下這家“飛來”的公司陷入了苦惱,因為這家公司,她被限制出入了!
小陳一查才得知,“自己”申請注冊成立的一家公司拖欠稅款,存在經營異常,而她居然是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實上,小陳表示她根本不知道該公司的存在,也從未擔任過其股東和法定代表人。不過,在一年多前,小陳曾不慎丟失過身份證,這家公司便是有人盜用她的身份信息進行注冊登記的。
記者查詢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眾留言平臺發(fā)現(xiàn),同樣被人冒用身份證注冊公司的還有不少,有人甚至因此面臨信用懲戒。
上海文飛永律師事務所高飛提醒稱,目前,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工商登記環(huán)節(jié)中的申請材料實行形式審查,法律、法規(guī)并無明文規(guī)定要求本人到場驗明身份。在這種背景下,公眾需警惕身份證被冒用并注冊公司可能帶來的法律責任和相關風險。
而據(jù)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透露,國家正在建設身份認證系統(tǒng),以杜絕此類身份信息被冒用情況。
“身份證丟失后被冒用”
2017年8月,在網(wǎng)上購買機票時,居住在??谑械男£愅蝗槐桓嬷拗瞥鋈氡緧u。一查才得知,“自己”申請注冊成立了一家名為“海南瑞源厚實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并擔任法定代表人。
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顯示,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已在2017年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小陳表示,自己與這家公司沒有任何關系,沒有參與其任何經營管理活動,甚至根本不知道該公司的存在,從未擔任過其股東和法定代表人。
更棘手的是,到稅務部門了解情況時,小陳才得知,這家公司還拖欠稅款,存在經營異常,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她已經被限制消費。
小陳名下究竟為何突然出現(xiàn)一家公司呢?
原來,2016年4月初,小陳曾不慎丟失了身份證。盡管在同年4月22日就辦理掛失并申請了新身份證,但還是有人盜用了她的身份信息,并辦理了公司的注冊登記。
通過查詢資料,小陳發(fā)現(xiàn),這家公司提交的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任免文件等申請公司成立的登記資料中的簽名均非她本人所簽。
小陳認為,當?shù)毓ど讨鞴懿块T在未查實有關材料真?zhèn)蔚那闆r下就批準登記成立公司,且將她登記為第三人公司股東和法定代表人,侵犯了她的合法權益,應當予以撤銷。
但當?shù)毓ど讨鞴懿块T則表示,其作出的工商登記行為適用法律正確,申請材料齊備,程序合法,應予維持。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工商登記環(huán)節(jié)中的申請材料實行形式審查。據(jù)上海文飛永律師事務所高飛介紹,依照辦理工商登記的經驗,公民首次注冊公司時,絕大多數(shù)工商主管部門不強制要求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窗口驗明身份并簽名。變更登記時,也多是只需法定代表人、股東本人在材料上提前簽名。只要與過往資料所示筆跡核對無誤,一般并不會要求本人到場,僅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即可。
而記者也向北京市公安局咨詢得知,身份證辦理掛失后,舊身份證隨即無效。但不識別芯片的話,如果身份證仍處在有效期內,則肉眼無法判別其有效與否。
警惕身份信息被冒用風險
形式審查提高了行政審核的效率,但也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者提供了一定的可乘之機。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眾留言平臺就顯示,被人冒用身份證注冊公司的受害者還有不少,其中還有人因此面臨信用懲戒。
除有損信用之外,一旦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注冊公司,被冒用人還可能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高飛對記者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fā)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同時,根據(jù)《公司法》,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他強調:“在認繳制注冊公司的制度下,如果冒用人僅以認繳方式成立公司而沒有出資到位,或者公司財產管理混亂,那么被冒用人就有可能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與此同時,《公司法》還規(guī)定:公司的發(fā)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因此,高飛提示稱:一旦冒用者出現(xiàn)了上述行為,被冒用者極有可能承擔該行為的法律后果。
應撤銷核準注冊登記行為
毫無疑問,盜用他人身份信息冒名注冊公司屬于違法犯罪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而刑法修正案則規(guī)定,在依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jié)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而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也提示稱,被冒用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依法向公司住所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舉報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登記機關撤銷。
具體來說,據(jù)高飛介紹,如果是向工商主管部門申請撤銷設立登記,被冒用者本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在公司注冊地工商主管部門申請撤銷設立登記。此外,被冒用者應盡可能提供相應的資料以協(xié)助工商主管部門對冒用行為進行認定,如戶籍所在地公安局開具的證明,證明身份證確屬遺失;筆跡鑒定意見書,認定公司注冊資料的簽名確實系他人偽造。
通常,向工商主管部門提交相應資料后,工商主管部門內部會對是否存在冒用行為進行內部調查,如調監(jiān)控看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本人是否到場等。但由于政府部門職能劃分,工商主管部門可以采取的調查手段也相對有限,工商主管部門在未獲取充分證據(jù)或未經其他當事人確認時,通常不會貿然撤銷公司設立登記,因此過程會比較漫長。
另一個方式則是申請行政訴訟。高飛指出,如果部分工商主管部門不理會被冒用者訴求,可以申請行政訴訟。首先盡可能搜集公司相關的資料,并盡量調取公司工商檔案作為證據(jù)。但是在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情況下,需要尋求律師的幫助。其次,開具筆跡鑒定報告、公安局證明、行程證明(公司在外地)等作為訴訟證據(jù)。此外,鑒于部分法院5年行政起訴期限是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的,被冒用人一旦確定存在被冒用的情形時,應盡早與工商主管部門溝通,如在求助工商主管部門未果的情況下需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從小陳一案的判決結果來看,法院認為,當?shù)毓ど讨鞴懿块T在辦理過程中,未認真核對持證人與身份證上的小陳是否為同一人即為其辦理了核準注冊登記,因此,其作出的核準注冊登記行為依法應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