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記者從稅務部門獲悉,納稅人(繳費人)若辦理清單范圍內的事項,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據(jù)了解,今年4月,原廣東省國稅局、廣東省地稅局首次推出5大類258項“最多跑一次”清單。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后,為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tǒng)“放管服”改革,推進辦稅便利化,省稅務局在機構改革的同時,對原有清單進一步優(yōu)化整合,全新推出7大類555項“最多跑一次”清單。
據(jù)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最多跑一次”7大類業(yè)務包括信息報告、認定管理、發(fā)票辦理、申報納稅、稅收優(yōu)惠、證明辦理和社保費管理,此次清單事項比首次推出時增加297項,基本涵蓋絕大部分納稅人(繳費人)日常辦稅(費)業(yè)務。(記者 李明 通訊員 夏細毛 林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