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wǎng)訊,因患高血壓,家住北京的楊女士在買保險時,被保險公司要求加費。幾經(jīng)考慮,楊女士選擇了加費購買太平人壽重疾保險。近日,楊女士因罹患早期腎癌申請理賠,太平人壽全額支付理賠金30萬元。雖然健康問題為投保帶來了一點障礙,但加費投保后所帶來的保障,仍讓楊女士感慨“幸好當時堅持投保了!”
據(jù)了解,2012年初,張先生在太平人壽為妻子楊女士投保了一份重疾保險,保額30萬元。然而,在投保前的體檢時,楊女士被診斷出患有高血壓、高血脂和膽囊結(jié)石。依據(jù)體檢結(jié)果,楊女士如投保重疾險,作為非健康體,她的年繳保費需比健康人士增加3700余元。對于這一結(jié)果,楊女士起初并不樂意,但考慮到已過不惑之年,健康保障十分必要,張先生仍然決定加費為妻子購買這份保障。
2013年5月,楊女士突感頭暈惡心,入院檢查后確診為腎癌。近日,術(shù)后出院的楊女士向太平人壽提出了理賠申請。經(jīng)公司核實,楊女士既往的身體情況及病史清楚、屬實,此次病情也符合保險合同理賠規(guī)定,于是作出全額支付30萬元理賠金的賠付決定。這一結(jié)果讓楊女士大為感慨,慶幸自己并沒有因為加費而放棄保險保障。
專家表示:“非健康體”加費投保并不“吃虧”
保險專家解釋,類似于楊女士這種加費投保的情況,是針對“非健康體”被保險人所設(shè)定的投保規(guī)則。有一定健康問題的被保險人,如體重過重、吸煙過多、血壓異常、高血脂、糖尿病、乙肝病毒攜帶、脂肪肝、家族病史有遺傳或有可能遺傳的疾病等人員,在專業(yè)上,均被劃歸為“非健康體”。如果“非健康體”的生活方式或者承保風險可以被估測,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加費承保的方式,讓該被保險人獲得保障。如果投保后,“非健康體”患上保險責任約定的已獲知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同時無責任免除情形的,保險公司一般都會正常進行理賠。由此可見,加費投保雖然看起來是投保人“吃虧”,多支出了保險費用,但實際上卻是被保險人順利獲得保險保障,以及在理賠發(fā)生時合理獲得賠付的重要舉措。(吳凡 通訊員 潘晶)